中文版   ENGLISH
Get Adobe Flash player
  董事长致辞
  公司简介
  组织机构
  企业文化
  公司荣誉
 
 
新闻中心    
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丝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版权信息 |     发布日期:2022-7-1
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丝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丝项目
建设地点:诸暨市大唐街华海路98号
项目性质:技改
总投资:210900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淘汰落后间歇生产设备,引进先进聚合、纺丝设备,新增再生纺生产线,提升生产能力;同时对燃煤有机热载体炉及DMAC精制系统进行技改。技改后,全厂形成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丝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诸暨市大唐街华海路98号,华海集团现有厂区内,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路西新村 鸿景庄园 居民 约1100户,2875人 SW 约30m
唐古村 SW 约880m
碧桂园 S 约780m
大漠村 S 约1140m
唐山村 明联村 居民 约1076户,2690人 N 约470m
官路村 NE 约1328m
黎明村 居民 约554户,1527人 SW 约2020m
开义村 居民 约527户,1317人 NW 约670m
中兴社区 慎叶新村 居民 约617户,1696人 SW 约2160m
开元社区 大松村 居民 约934户,2378人 S 约2574m
何村 S 约1780m
城西新村 高尔夫精英名城 居民 约1258户,3144人 SE 约1956m
龙山豪庭 SE 约2501m
欣泰小区 SE 约2630m
开元村 红泰小区 居民 约1998户,5103人 E 约376m
开元小区 E 约820m
滨江御府 SE 约1390m
景瑞上府 E 约1620m
华城新天地 E 约1280m
滨江左岸 E 约1760m
丹桂华庭 E 约1420m
明联小区 W 约26m
禾丰安置小区 N 约142m
城西社区 西城景苑 居民 约1605户,4012人 NE 约860m
银泰小区 NE 约700m
和泰小区 NE 约1000m
陶居苑 NE 约1600m
红联社区 红联村 居民 约378户,1031人 NE 约2120m
三都村 居民 约1780户,4452人 N 约1670m
刘家山村 居民 约640户,800人 NW 约1300m
唐山完全小学 师生 约500人 NW 约860m
和泰幼儿园 师生 18个班 NE 约1150m
陶朱小学 师生 24个班 NE 约1520m
诸暨市人民医院 医疗设施 约1718张床位 E 约800m
海亮教育园 师生 约32000名师生 NW 约2424m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精制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吸收废水、纯水站浓水、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排水、冷却塔排污水、地面清洗水、厂区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其中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浓水加药处理后用于冷却系统补水;脱硫废水经沉淀絮凝、浓缩池处理后,上清液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纳管排放,部分进入中水系统与循环冷却排污水共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系统补水。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再经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聚合废气、纺丝工艺废气、组件清洗废气、精制真空泵废气、纺丝空调系统排气、卷绕车间空调系统排气、储罐废气、锅炉烟气等。
技改后,燃煤有机热载体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产生的废气经脱硝除尘后与锅炉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系统,最后通过1根45m高的烟囱排放。
锅炉出口高含尘气体进入布除尘器进风口,进口结构上增设了沉降室,起到预分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预收尘,并保证布除尘器安全运行。
从工艺而言,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属于高效脱硫工艺。烟气与从上而下的、由喷嘴充分雾化的脱硫液逆向对流接触,脱硫液充分吸收烟气中的SO2后进入除雾器除雾,净化并除雾之后的烟气,由烟道引至烟囱排放。
根据企业提供的废气治理设计方案,纺丝甬道废气和组件清洗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净化处理;聚合废气和卷绕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精制废气采用二级酸喷淋净化处理;同时 DMAC 储罐呼吸阀废气收集后和储罐氮封废气一起接入精制真空泵废气二级酸喷淋净化装置。
项目废气经有效处理后,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变化,对各敏感点的小时浓度****贡献值均能符合相应环境标准限值,叠加本底值后仍可达标。
3、噪声
经预测,项目投产后,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7-2008)中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7-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基本可达标,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废
对于一般固废,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已在厂区西南角建设了约 600m2 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用于一般固废的临时贮存。
一般固废中的废包装袋定期出售给物资公司,废纸张、粉煤灰、污泥和脱硫石膏收集后对外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一般固废均有合理出处,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土壤
本项目与现状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内容、原料消耗、三废处理方式、供热方式、原煤供应商均一致。因此,只要做好各项防渗措施及废气治理措施,在企业正常生产期间,不会对厂区及厂区周边 200m 范围内造成土壤污染,土壤各项评价因子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地下水
正常工况下,项目工艺设备和地下水各环保设施均按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漏处理,污水经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生产对地下水的影响可以忽略。只要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若废水发生非正常排放,可通过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暂存系统收集。只要做好适当的预防措施,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事故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 DMAC 罐区火灾和氨水储罐泄漏。根据预测分析,企业从生产、贮运、暂存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因此,只要企业做好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一般此类事故发生概率较小,是可以承受的。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表2中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工程措施 对策措施说明
废水 废水收集系统 工艺及生产废水分类收集,生产污水管道必须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暗管,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业需设置废水事故应急设施。
废水处理 雨污分流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精制废水、组件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吸收废水、纯水站浓水、锅炉排污水、脱硫系统排水、冷却塔排污水、地面清洗水、厂区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处理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
(1)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加药处理后用于冷却系统补水;
(2)冷却塔循环冷却排污水收集后直接进入厂区中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系统补水;
(3)脱硫废水经沉淀絮凝、浓缩池处理后,上清液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1 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50%的废水纳管排放,剩余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冷却系统补水。项目中水回用率不低于 50%。
(4)按规范做好污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防腐防渗,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应急池 企业应设有应急事故池。
废气 废气处理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聚合废气、纺丝工艺废气、组件清洗废气、精制真空泵废气、纺丝空调系统排气、卷绕车间空调系统排气、储罐废气、锅炉烟气等。
技改后,燃煤有机热载体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配套建设S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产生的废气经脱硝除尘后与锅炉共用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系统,最后通过1根45m高的烟囱排放。
锅炉出口高含尘气体进入布除尘器进风口,进口结构上增设了沉降室,起到预分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预收尘,并保证布除尘器安全运行。
从工艺而言,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属于高效脱硫工艺。烟气与从上而下的、由喷嘴充分雾化的脱硫液逆向对流接触,脱硫液充分吸收烟气中的SO2后进入除雾器除雾,净化并除雾之后的烟气,由烟道引至烟囱排放。
工艺废气主要为纺丝甬道废气、聚合废气、组件清洗废气、卷绕废气及精制废气。根据企业提供的废气治理设计方案,纺丝甬道废气和组件清洗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净化处理;聚合废气和卷绕废气采用二级水喷淋净化处理;精制废气采用二级酸喷淋净化处理;同时 DMAC 储罐呼吸阀废气收集后和储罐氮封废气一起接入精制真空泵废气二级酸喷淋净化装置。
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方式。此外,项目固废存储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能露天堆放,应分类设置相应的暂存间,设立标识标牌,并做好地面防渗。固废应定期处理,严禁长时间堆放,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在处置过程中应设置台账制度,监控固废来源及去向。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采取防振、消声措施,同时进行厂界绿化。
(1)企业在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同时,对高噪声源采用消声、隔震和减震措施。
(2)生产一部和二部厂房之间的冷却塔区域东侧设置隔声屏障,屏障高度应高出冷却塔 0.5m。
(3)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于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厂区四周加强绿化工作,起降噪隔音作用。
电磁辐射 不涉及。
土壤 源头控制措施:a生产设备、工艺等设计时考虑地下水、土壤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生产管理,杜绝事故性排放;b生产废水的转移尽可能采用架空管道,不能架空的地方需采用明管套明沟方式,并做好管道、明沟的防渗处理;c排水管系统及建、构筑物进出水管做好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d在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危废暂存间等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e加强防控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方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过程控制:项目车间外设置绿化带,绿化植物有一定的吸附作用。
跟踪监测:每3年内开展1次。
地下水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一)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二)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三)贮存过程风险防范;
(四)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五)三废治理设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规定,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重点管理。
企业已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获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600754921105Q001V,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丝项目位于诸暨市大唐街道(原大唐镇)华海路98号,企业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持之以恒的加强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4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6月24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大唐街道(原大唐镇)华海路9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3535789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科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南北盛德国际1幢100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8841618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诸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0727112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关闭〗 〖打印〗     
 
上一条:质量诚信报告2022
下一条: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差别化氨纶丝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COPYRIGHT (c) 浙江华海集团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1029088号